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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个人缴费标准。2018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
2.财政补助标准。2018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90元。对一般县,中央、省、省辖市、县(市、区)级财政分别负担282元、104元、42元、62元,对其中的省直管县和财政直管县省财政再负担42元;对54个比照西部开发政策县,中央、省、省辖市、县(市、区)级财政分别负担356元、104元、12元、18元,对其中的省直管县和财政直管县省财政再负担12元。对济源市,中央、省、市财政分别负担282元、125元、83元。
3.相关文件已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http://www.taikang.gov.cn/sitegroup/root/html/40288a94485ed3d20148641a56c60088/481afedd76c74a7fa0dc6b08358d8d6d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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