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阳区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3-08-21 09:41:3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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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意见

 

Q1:本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A1: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坚持市场化原则,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县域商贸流通主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引导农村电商与乡村特色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完善数字流通设施,创新数字消费场景,建设开放、协同、创新、高效的县域电子商务生态圈,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服务乡村振兴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严格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导向、示范带动、创新发展”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领域侧重、整体推进、分布实施、跨越发展”的创新发展新理念,围绕淮阳区农产品县域公共品牌的培育、乡村振兴农村电商的服务体系、电商人才的分类培训等具体要求,建立完善农村商业体系,重点扶持优势产业,加快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Q2:本意见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A2:2023年底,全区培育年交易额超5000万元电商企业3家以上、超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8家以上。全区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范围达到70%以上。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队伍1000人以上,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1000人以上,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全覆盖,力争实现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10亿元,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Q3:本意见的扶持对象是什么?

A3:本意见的扶持对象为:

(一)周口市淮阳区内注册的电商企业;

(二)为“三农”服务的快递电商企业;

(三)在区域内经工商注册登记并经过主管部门备案认定的网商、运营服务商、电商示范乡镇办等。

Q4:本意见的扶持政策是什么?

A4:扶持政策

(一)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力度

2023年起(暂定三年),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和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制定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提前制定工作计划,并报淮阳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二) 加大对电商企业扶持力度。

1.设立电子商务最具成长性企业奖。综合网上年度销售额、销售额增幅以及好评率等指标均名列前茅的电商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2.凡被认定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3.对年度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度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年度销售额超过5000万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4.对当年新开且销售额在200万以上的淘宝、天猫、微信、京东、苏宁、抖音、拼多多、快手、跨境电商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品牌旗舰店给予1万元补助。

5.对运行一年以上,通过线上交易且年纳税在5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按区级所得部分的50%给予奖励。

6.围绕淮阳农产品在各类平台上单品销售1000单以上 的,每单补贴0.5元;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7.开展“电商村”创建活动。对被评为区级“电商村”的乡镇办一次性奖励2万元,评为市级“电商村”的乡镇办, 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三) 部门联动,提供强力的要素保障。

1.支持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根据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需要,加快推进全区农村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光纤村村通。各电信运营商要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并在基本网络建设、资费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2.加大土地等资源要素扶持。对于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以销售淮阳本地农产品为主的电商企业,在土地等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要实行“一事一议”,确保项目落地。

3.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商品和服务的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建设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发挥公安、工商、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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