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2024〕3号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25日
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的号召,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关于河南省契税法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及标准
对在周口市淮阳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公寓、写字楼、商铺,不含二手房,下同)且已完成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契税的,按实际缴纳契税的20%补贴。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缴纳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
凡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29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缴纳契税的20%给予补贴。
凡在2024年3月29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三、其他事项
1.补贴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发放工作结束后,结余资金全部缴回财政。
2.购房人申请契税缴纳补贴的,须承诺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欺骗、隐瞒、造假、恶意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申请退房的,相关单位需核对其是否享受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已享受补贴政策的必须先退还已领取的契税缴纳补贴,凭相关退款证明才能办理退房手续。
4.申请人须在2024年4月15日前申请办理契税缴纳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四、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受理地点:周口市淮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南厅。
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联系电话:0394-2810966 7807260
附件:1.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指南
2.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请表
附件1
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指南
一、契税缴纳补贴提交申请资料
1.《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请表》(可在窗口领取,一式两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者是通过河南税务小程序、电子税务局下载的电子版完税凭证);
4.购房者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储蓄卡)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在淮阳区农村信用社办理的银行卡或存折)。
二、契税缴纳补贴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须为购房者本人。有多个共同购房者的,需确定其中一人作为补贴领款人。
申请人可以自行下载《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请表》或在补贴窗口领取《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善所需资料后,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审核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核验,资料齐全的,进入初审程序;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备。经审核资料齐全、清晰,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在纸质契税完税凭证上加盖“契税缴纳补贴审核通过”印章,原件退还申请人。同时在契税缴纳补贴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并签名。七日内将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资料移交至城关镇财税所。
3.契税缴纳补贴发放
城关镇财税所于5个工作日内汇总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上报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审核批准,拨付补贴资金。城关镇财税所于收到补贴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附件2
周口市淮阳区契税缴纳补贴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元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申请人住址 |
联系电话 |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卡号 |
||
项目名称 |
房 号 |
||
契税缴纳时间 |
缴纳地点 |
||
契税缴纳金额 |
税票号码 |
||
申请补贴金额 |
¥ |
||
大写(人民币): |
|||
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申请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