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4-12-20 15:22:0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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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27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通知(豫财农综[2021]38号)、《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将太康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为做好衔接资金精准使用,按照《支持太康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太财字[2021]48号)、《太康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太财字[2021]94号),形成“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实施、共同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表情况,从项目库择优选择项目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督促业主单位在项目全过程监管,提供施工中监控表及监控报告,项目竣工后,由业主对其实施的项目进行自评,并提供自评报告,作为报账手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绩效情况。目前全县实施90个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完善了《太康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太康县财政衔接资金监督检查制度》,落实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制,做到了项目乡镇、项目村、县主管部门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监管到位。同时,对全县部分衔接资金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项目进展顺利,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对施工较慢的业主单位及时下达加快施工进度的催办函,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的得到安全有效使用。 对省市跟踪督促及各类检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公示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扶贫资金,

设立了举报咨询电话(0394-6812899,0394-6822325),共接受电话咨询18条,多涉及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是否该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的问题,无项目资金方面的问题。所反映问题都做到了及时办理,反映人对此比较满意。 

三、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至2024年12月20日,太康县纳入年度衔接资金实施计划资金规模26997万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接到项目资金26997万元,支出22948万元,支付率达85%,其中中央衔接资金及省级衔接资金支付率均达到92%。全县共实施90个项目,目前开工率100%,已竣工项目85个,竣工率达94%。不考虑天气因素影响,年底前竣工率达到100。详见附件。


附件:太康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表.xls


 


责任编辑: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