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以下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1、落户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落户方是军人且户口已注销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2、《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明未登记父亲信息随父落户的提供司法亲子鉴定);3、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证明。
注意事项:父母民族不同的,父母双方应当到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分确认登记表》。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6岁以上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
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市两级公安户政部门审批,户籍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1、落户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出生入户申请3、出生医学证明;4、出生证明未登记户口信息随父落户的提供司法亲子鉴定;5、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证明。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出生登记:
国内出生的婚生婴儿,父母已离婚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新生儿不超过6周岁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超过6周岁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市两级公安户政部门审批,户籍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2、落户方居民户口簿;3、父母《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4、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
注意事项:随非直接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出国、出境公民在国外、境外所生子女回豫落户:
办理流程:新生儿不超过6周岁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超过6周岁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市两级公安户政部门审批,户籍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1、国外出生人员父亲或母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4、中国国籍的国籍认定材料;5、出生地所在国家主管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6、出生证明无父亲信息随父入户的提供司法亲子鉴定;7、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8、上述材料是外文的应提供翻译件。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