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信访局群体性上访事件
应急预案
为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运转协调、科学有效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维稳工作处置机构,成立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及信息收集、信息报告、日常值班以及预案启动后的综合协调、现场维护、特殊情况紧急处置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预防为主,迅速处置化解矛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稳控、早解决,尽最大努力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属地,控制在本系统。
(三)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方法,正确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四)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五)依规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控制、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六)坚持依法处置,注重依据。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将强制性手段和教育疏导措施有机结合起来。
三、信访稳定问题处置规程
(一)接报后,立即向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组组长通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状态启动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组组长和主管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或滋事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或滋事人员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政府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三)突发事件全部消除后,负责处理维稳工作的有关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四)负责处置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必须详细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进行归档保存。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值班。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值班表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安排相关人员值班,遇有信访稳定方面的重大、紧急信息要迅速报告局维稳办。
(二)接访。值班人员需做好每日接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全局的安全稳定及群众信访事项。防止因处理不及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造成重大事件发生。
(三)排查。在全县范围内定期开展集中排查行动,排查重点是当前群众热点、焦点问题及重点领域中的矛盾和纠纷等。
(四)调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对重大、紧急问题须立即向负责人或维稳办报告,必要时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沟通协调,共同处理。对发生在局内的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
(五)稳控。妥善处理信访稳定方面的问题,力保解决在内部,加强对农民工及群体性事件的防控,杜绝越级上访。对蓄意制造事端的人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教育稳控,确保不失控。
(六)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确保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信访问题全部包案,落实到位;二是值班人员必须全力配合并处理发生在值班期间的各种事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在开展妥善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做好群体性事件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各科室作为维稳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管好自己的人,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和工作安排,确保一切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综治及维稳事件的处置,坚持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内部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正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维护全局的形象,确保全局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建立维稳协调联动机制。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领导全局的维稳工作,各有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信访维稳工作的合力。信访系统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群体性上访事件维稳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待命,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四)严格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信访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当日信访动态、排查及处置情况每日上报,对紧急重大信访信息按程序及时上报,并加大对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的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
(五)保持通讯畅通。局维稳办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的手机要做到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联系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情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六)在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凡因敷衍应付、态度蛮横、推诿扯皮等原因导致事态扩大、引发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太康县信访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