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提高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水平,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运转协调、科学有效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使突发事件平稳妥善地解决,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人社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由特定矛盾纠纷引发,具有突发性、群体性特征,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或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行为或事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因敏感性案件、事故引发的群体性聚集;二是大规模人员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三是其他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三、工作原则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预防为主,控制为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本系统。
3、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依规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控制、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6、坚持依法处置,注重依据。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强制性手段和教育疏导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闹事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人员要坚决依法处理。
四、工作组织机构
人社局成立太康县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宝恒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志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全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万承志 派驻纪检组长
李修莹 一级主任科员
王强然 主任科员
张常义 副科级干部
冯培勇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县委、局党组工作部署,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特大案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网上舆情。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和县政府请示报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维稳办公室,王强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1、相关责任单位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向分管责任领导汇报,由分管责任领导向局党组汇报情况,同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备,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局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和主管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生事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生事人员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村负责人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消除后,负责处理应急工作的有关人员才可离开现场。
4、负责处置应急工作的人员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进行归档保存。
六、主要工作措施
1.值班。全局实行工作日值班制度,明确一名负责人带班,安排相关人员值班,遇有综治安保及稳定方面的重大、紧急信息要迅速报告局党组。
2.接访。值班人员需做好每日接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全局的安全稳定及职工群众安保事项。防止因处理不及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造成重大事件发生。
3.排查。要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行动,排查重点是当前职工群众热点、焦点问题及职工群众中的矛盾和纠纷等。
4.调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重大、紧急问题必须立即向负责人或局党组报告,必要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处理。对发生在局内的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
5.稳控。妥善处理综治及稳定方面的问题,力保解决在内部,加强对农民工及群体事件的防控,杜绝越级上访。对蓄意制造事端的人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教育稳控,确保不脱控。
6.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确保所在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全部包案,落实到位;二是值班人员必须全力配合并处理发生在值班期间的各种事件。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在开展妥善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做好应急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层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作为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管好自己的人,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局党组的各项指令和工作安排,确保一切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坚持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综治安保及应急维稳事件的处置,必须坚持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内部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正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维护全局的形象,确保全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建立应急维稳协调联动机制。局党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领导全局的应急维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应急维稳工作的合力。各股室、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待命,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四)认真摸底,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职工思想动态。要查找本单位不稳定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出现的一些不利于稳定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