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水利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太康县水利局概况
一、太康县水利局主要职能
二、太康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太康县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太康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太康县水利局概况
一、太康县水利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太康县委、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太发[2015]2号,设立太康县水利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投资方向和项目安排意见,拟订全县水利投资规模及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行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承担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以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指导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开展重要江河湖泊健康评估。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对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指导全县计划用水工作,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编制、审查申报全县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县管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河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受监督的水利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组织指导大中型水闸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具有控制性的县区内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县管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农田水利、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部门间和县区内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十一)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移民和南水北调基金征收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负责南水北调基金征收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太康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太康县水利局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14个二级单位预算。
1、太康县水利局机关本级,内设8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计划基建股、水政水资源股、财务审计股、工程管理股、农村水利股、信访股、人事科教股。
2、太康县水利局防汛办公室
3、太康县水利局水利技术指导站
4、太康县水产技术指导站
5、太康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
6、 太康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7、太康县水利局新涡河管理段
8、太康县水利局老涡河管理
9、太康县水利局黑河管理段
10、太康县水利工程建筑公司
11、太康县水利局机械钻井队。
12、太康县水利局机械化施工总队
13、太康县水利局物质供应站
14、太康县河滨公园管理中心
15、太康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太康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水利局2019年收入总计6759.54万元,支出总计6759.54万元,与2018年7197.83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8.29万元,减少6.08%。主要原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实全覆盖,没有安排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减少322.96万元;由于“三公”经费及印刷、差旅、水电、会议、培训等费用的减少,基本支出减少115.33万元。本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水利局2019年收入合计675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70.54万元;转移支付1989.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水利局2019年支出合计675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0.54万元,占67.17%;项目支出2219.00万元,占32.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770.54万元,转移支付1989.00万元。与2018年4200.83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69.71万元;转移支付资金1989.00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了1008.00万元。收支预算总额减少438.29万元,减少6.08%。主要原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实全覆盖,没有安排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减少322.96万元;由于“三公”经费及印刷、差旅、水电、会议、培训等费用的减少,基本支出减少115.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康县水利局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770.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项目支出230.00万元,占4.82%; 工资福利支出3626.94万元,占76.02%;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3.80万元,占0.92%;商品服务支出869.80万元,占18.2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康县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4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13.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太康县水利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康县水利局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5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9.82万元减少0.30万元。公务接待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2019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3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水政执法、地下水监测、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进度督导、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督导及正常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8年4.33万元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5.1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5.49万元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太康县水利局《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制定完善公务接待内部制度,从公务接待计划安排、接待审批、接待标准等方面严格把关,公务接待费用相应减少。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太康县水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13.60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太康县水利局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1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太康县水利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防汛抗旱指挥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由于我单位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所以不存在收支数据。
1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水务局(1)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