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产业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构成及经费供给形式
(一)、部门构成
(二)、经费供给形式
第二部分 职能和主要职责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附: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太康县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构成及经费供给方式
(一)太康县林业局,行政编制 28人,实有人数20人,单位性质:行政,经费预算性质财政预算拨款。
(二)太康县林业局,事业编制 88人,实有 103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事业,经费预算性质财政预算拨款。
二、职能和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太康县委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太发[2015]2号),设立太康县林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股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林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殊用途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太康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上报工作。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地方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监理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沙化防治工作。组织拟定全县防沙治沙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定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初审。
(六)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盒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组织、协调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已发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础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县森林、湿地、沙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住址指导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及综合开发。
(九)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县政府防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交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本部门、单位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预算资金、政府采购及“三公”经费全部公开。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部门、单位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用于下一年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增加当年追加支出的计划;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
(四)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以及违规出台税收、非税优惠政策等行为,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太康县林业局预算包括:林业局本级、太康县林业局木竹检查站、林业局苗圃厂、林业局技术推广站、林业局科学研究所二级事业单位。
四、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2940.5万元,支出总计2940.5万元,与2018年1324.5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15.99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一是专项资金增加132.34万元;二是工资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经费支出增加1483.65万元。本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29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40.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元。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29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7.92万元,占87%;项目支出382.58万元,占 13%。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94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2018年 1324.5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615.99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一是专项资金增加132.34万元;二是工资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经费支出增加1483.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4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274.47万元,占43%;商品和服务支出1243.65万元,占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万元,占0.2%;生产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支出382.58万元,占 13%。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24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89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3.76万元增加0.13万元,与上年略有增长。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 元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林业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督导及正常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履行公务活动发生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8年4万元减少0.2万元。
(3)公务接待费3.6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 3.76万元减少0.12万元。
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43.6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1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由于我单位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所以不存在收支数据。
1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林业局(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