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2021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截止2021年12月23日,我县共收到上级可统筹涉农资金38989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3019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07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3496万元,整合中央资金14239万元,整合省级资金7165万元),县本级配套县级资金7000万元,统筹其他县级资金2498万元,合计48487万元,现已全部对接到项目,现将资金分配计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1、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0]47号),中央资金8645万元,省级资金460万元。
2、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0]48号),中央资金105万元。
3、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周财预农[2020]49号),中央资金99万元。
4、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17号),中央资金3725万元。
5、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13号),中央资金85万元,省级资金42万元。
6、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14号),中央资金61万元,省级资金20万元。
7、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42号),省级资金548万元。
8、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43号),中央资金299万元。
9、关于下达2021年市派驻村干部及驻村工作相关经费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8号),市级资金360万元。
10、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23号),市级资金957万元。
11、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34号),市级资金2179万元。
12、关于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县级投入资金的报告(太财字[2021]71号),县级资金2800万元。
13、关于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县级投入资金的报告(太财字[2021]80号),县级资金4200万元。
14、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0]53号),中央资金6693万元。
15、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10号),中央资金1225万元。
16、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30号)451万元。
17、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9号)2289万元。
18、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48号)221万元。
19、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建[2021]28号),省级资金1500万元。
20、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预算内第二批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省交通配套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建[2021]46号),省级资金41万元。
21、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周财预环[2021]17号),中央资金285万元。
22、关于以前年度上级指标文件纳入2021年度统筹整合资金的报告(太财字[2021]93号)1223万元。包含:周财预建[2019]90号以工代赈省交通配套资金69万元、周财预环[2019]4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85万元、周财预建[2020]74号农村公路省补资金500万元、周财预环[2020]2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69万元。
23、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周财预农[2020]54号),中央资金1914万元,省级资金276万元。
24、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3号),中央资金83万元。
25、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4号)190万元。
26、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11号)492万元。
27、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19号)206万元。
28、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部分)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20号)1699万元。
29、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周财预综[2021]26号)25万元。
30、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周财预综[2021]27号)75万元。
31、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基[2021]3号)中央资金839万元,省级资金554万元。
32、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基[2021]5号)中央资金1033万元,省级资金920万元。
33、关于拨付2021年产粮大项奖励资金的通知(周财预贸[2021]3号),中央资金393万元。
34、关于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县级投入资金的报告(太财字[2021]115号)127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精神,经中共太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已到账的整合资金进行分配公示。
三、资金分配计划情况表.
详见附件。
备注:
1、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详细内容、时间节点等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2、监督电话:0394—6816289
太康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