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3-04-01 10:28:0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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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0〕52号)《周口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周政办〔2022〕49号)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确保按时完成中央、省、市、县确定的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实现以县城为中心建立一个标准化中心养护站,每乡镇建设一个乡镇管养站的目标逐年推进。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养护体制

1.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农村公路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和统筹安排中央和省、市奖补资金;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明确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责任划分,明确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县道的管理养护由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管养;在建项目的管理养护由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乡道的管理养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在各乡镇设农村公路管养站;村道的管理养护由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在各行政村设农村公路管养点。指导建立“县级指导、乡级负责、市场养护、环卫保洁”乡村道管护新机制,补齐乡村道管护短板;按照省、市、县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全县农村公路管护绩效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强本级资金统筹,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予以保障。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2.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县道的日常养护由 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或由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接受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3.发挥乡镇、村两级作用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管理养护机构建设,落实管养责任,指导村民委员会因地制宜开展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开展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鼓励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范围,为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机会。

(二)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1.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并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参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相关规定的比例列支养护专项资金,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足额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逐年加大资金投入。

2.创新筹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积极探索将农村公路相关附属设施等有收益的项目与农村公路养护打包运行,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发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3.强化监督管理。对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财政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一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通过市场化运作将养护工程交由专业化队伍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2.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按照“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充分发挥中心养护站在管理、指导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中的作用。乡镇管养站按照管养职责,负责乡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指导基层养护人员做好日常养护工作,确保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正常开展。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吸收农村公路沿线群众参与日常养护、保洁等工作,并设置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困难群众就业。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交由第三方实施。

3.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交通运输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逐步完善已建成农村公路的安全设施,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4.强化农村公路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县有执法队、乡镇有执法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超限超载治理政策。进一步强化交通执法联动机制,落实交通执法机构的主体责任,及时接收、处置公路部门的违法抄告线索。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

5.促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农村公路养护生产中要防止扬尘污染。大力推进“美丽农村路”建设,切实提升路域环境,将交通之美融入村容整体环境美。坚持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多元融合。坚持智慧发展,推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强5G、北斗、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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