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涉营商环境》
涉企政策类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
政策解读
来源: 太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9-05 09:18:4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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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涉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类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涉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类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对我县现行有效的涉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废止。

  二、政策依据

  根据太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发的《关于转发<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涉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通知和中共太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通知。

  三、适用范围

  本次清理工作主要针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涉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类规范性文件,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可能以通知、意见、办法等形式存在,凡与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相悖或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的,均纳入清理范围。  

  、主要内容

  本次《通知》是对全县现行有效的太康县人民政府或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关于涉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研究决定,对《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太康县供电区域内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督长效机制的通知》《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康县支持企业加快资本市场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等25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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