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
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 太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4-11-29 16:03:1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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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了《太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为与报批的《太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保持一致,此次规划年限为2024-2035年。

二、目的意义

全面落实《太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为保护太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为应对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变化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并实施本规划。

三、编制过程

太康国家一般气象站现址位于太康县城关镇程象街20号,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相关指标已严重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规范要求。

20228月,气象局重新选址位于盐洛高速太康县收费口南约500米,G106国道东侧(东经114°51′58″,北纬33°57′52″),位于县城非规划区。

太康国家基本气象站已于202412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拟于2025年1月1日正式进行业务切换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10月,太康气象局委托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太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并报县政府法制室审核,2024年11月,经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太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括五章和附件。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规划目的规划指导思想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范围适用范围。

第二章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第三章其他干扰源体管制规划,明确了周边障碍物控制要求。

第四章规划实施措施,明确了气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划实施的建议和措施。

第五章附则。主要明确了《规划》成果、权属和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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