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和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落实率先建成农业强县城乡教育体系建设提升行动,实现由教育大县向教育强县转变,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太康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次年正式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2019年通过河南省评估,2020年通过国家评估。
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明确了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攻坚清单。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已成为我县义务教育新的紧迫任务。
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关于“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大部署,对照我县由教育大县到教育强县转变的新要求,我县义务教育仍存在的城镇挤、农村弱、不均衡等问题,亟需解决。
为此,县教体局牵头起草了《方案》,先后进行专题学习、实地考察和座谈研讨,多次征求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全县教体系统意见和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该《方案》。
二、起草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2〕105号)。
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周政办〔2023〕17号)
4.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康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太政〔2023〕4号)
5.县委、县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体系建设提升行动的重要决策部署,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编制思路
《方案》聚焦当前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出项工作目标。一是城乡学校布局合理,学校建设标准化;二是教育管理科学规范,学校发展特色化;三是队伍建设充满活力,服务水平优质化;四是教育振兴目标实现,教育质量优良化。到2025年底,全县教育城乡一体化格局形成,寄宿制中小学实现“小学向中心村集中,初中向乡镇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所有初中、小学达到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实现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职级制、教师“县管校聘”全覆盖;太康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一年强基础,二年稳提升,三年见成效”工作目标全部实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九项工作重点:一是调整优化城乡学校布局;二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三是全面加强教育队伍建设;四是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内涵提升;五是着力推进教育公平发展;六是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七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八是深入落实太康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和“四长办学”;九是持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
五、年度任务
对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周政办〔2023〕17号)各项具体要求,我们分年度制定的城乡教育体系建设提升行动3年行动计划具体目标。
1.2023年9月前编制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23-2025年),严格落实市级消除大班额年度目标要求,逐步消除大班额问题。
2.2023-2025年改扩建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58所,2023年25所,2024年21所,2025年12所;新建、改建中小学校11所。在消除小教学点方面,严格落实市级年度目标要求,2023年消除50人以下教学点88所,2024年消除51-100人教学点79所,2025年消除101-200教学点66所。
3.2023年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0%。2024年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3%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5%。2025年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6%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2%。
4.到2023年底,建成10所数字校园标杆校,3-5所“名校网络课堂”示范校,直播课覆盖到全部有需求的教学点。到2024年年底,“三个课堂”应用基本普及,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有效弥合,规模以上学校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评估标准》基本要求。
5.2023年、2024年、2025年依据我县教师编制情况做到有编即补。
6.2023底全县完成“县管校聘”工作,2023年7月完成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目前,市教体局已经出台《周口市中小学一、二级校长职级评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县正在制定《太康县中小学三、四、五级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确保改革工作按时完成。
7.2023-2025年,新培养省市级名师80名、骨干教师400名,成立15个市级名师工作室,其中,2023年底,培养省市级名师25名、骨干教师130名,成立5个市级名师工作室;2024年底,累计培养省市级名师50名、骨干教师260名,成立10个市级名师工作室;2025年底,累计培养省市级名师80名、骨干教师400名,15个市级名师工作室。
8.2025年底创建2个省级名班主任工作室、10个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其中2023年创建3个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2024年1个省级3个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2025年1个省级4个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
9.到2025年年底,争创3个省级德育先进集体,5名省级德育先进个人;18个市级德育先进集体和45名市级德育先进个人。
10.自2023年起,全县每年评估验收“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80所左右,到2025年年底,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培育省级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1所、特色校3所;市级义务教育管理示范校、特色校35所。
11.每年新增2-3个紧密型教育集团,到2025年底,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50%以上。
12.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小学、初中划片招生比例达到100%、95%以上。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比例50%以上,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到2025年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对接受5名及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
13.确保每个学生每年至少参加1次校级体育竞赛活动、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帮助学生形成1~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
14.推动党组织领导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2023年度选取太康一高、一高附中、职业中专和城关实验小学四所学校作为第一批试点学校。2024年度选取各乡镇中心校和下余的局直学校作为第二批试点学校。2025年度将试点工作推向全县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15.2023年秋季,弘源中等职业学校开始招生,增加学位3500个。预计2024年底,太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建项目完工。
16.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控制增量、优化存量”的总体要求,确保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占比不超过5%的指标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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