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2023年衔接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截止2022年6月30日,我县共收到上级衔接资金17414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7000万元,合计24414万元,现已全部对接到项目,现将资金分配计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1168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3683万元,市级衔接资金2045万元,县级衔接资金7000万元。
1.《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豫财预综[2022]29号),中央资金9273万元。
2.《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豫财预综[2022]31号),中央资金94万元。
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豫财预综[2022]35号),省级资金2251万元。
4.《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项目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3]1号),市级资金360万元。
5、《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3]18号),市级资金1685万元。
6、《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豫财预综[2023]7号),中央资金2319万元、省级资金1432万元。
7、《关于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县级投入资金的报告》(太财字[2023]33号),县级资金70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精神,经中共太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太康县2023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太农领发[2023]1号)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计划情况表.
详见附件:太康县2023年衔接资金分配表
备注:1、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详细内容、时间节点等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2、由于衔接资金文件尚未全部下达,资金对接情况会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3、监督电话:0394—6816289
太康县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