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2024年衔接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截至2024年5月18日,我县共收到上级衔接资金24397万元,现已全部对接到项目,现将资金分配计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12840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197万元,市级衔接资金36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7000万元。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1 号),中央资金11261万元。
2.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3 号),中央资金94万元。
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6号),省级资金2899万元。
4.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4号),中央资金1485万元,省级资金1298万元。
5.周口市财政局 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项目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4〕7号),市级资金360万元。
6.太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县级衔接资金的通知》(太财字〔2024〕24号),县级资金70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精神,经中共太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2024年太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计划情况表.
详见附件:太康县2024年衔接资金分配表
备注:1、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详细内容、时间节点等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2、由于衔接资金文件尚未全部下达,资金对接情况会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3、监督电话:0394—6816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