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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开展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2.依法净化辖区烟草市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各类卷烟违法经营活动,查处卷烟无证经营、走私或制售假冒伪劣卷烟。
3.建好卷烟销售网络,完善销售渠道,满足市场需求,保证卷烟供应,规范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为卷烟零售户提供诚信、优质、规范的营销服务。
办公室电话:0394-770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