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高毓明
办公室电话:0394-6816911
办公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少康大道与谢安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县委综合楼二楼
邮编:4614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机构设置:
县发改委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工业和高新技术发展股、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贸易股(民营经济发展股)、农村经济股、社会发展股、收费管理股、价格管理股、价格成本股、太康县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县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粮食产业发展股、粮食执法监督股、太康县重点项目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太康县价格认证中心等股室。
具体职能:
1.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2.指导、协调全县直接融资工作。
3.负责国防动员的组织协调和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4.预测全县工农业和运输生产指标。
5.组织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稽察特派员,对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作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6.加强对物价总水平的预测、监测、分析和调控,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定价、调价、管理和社会服务性行业的成本预算、成本监测及物价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衔接平衡各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及专项规划。2.做好全县经济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综合协调全县经济结构调整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3.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及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搞好宏观经济形势综合分析,进行宏观经济的检测、预测和预警;参与研究财政政策,提出运用财政、金融、投融资以及税收、物价等手段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4.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投资重点,规划重点项目的布局;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负责国家、省、市和县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协调全县直接融资工作;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组织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对重点项目和县出资、融资及国家银行政策贷款建设项目执行《招标投标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指导、监督重要商品和重要物资的订货、储备、转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棉花、化肥流通宏观政策及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全县市场体系建设的战略和政策。
6.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与全县国民经济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互相促进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7.拟定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性相关经济法规、行政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8.研究制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政法、民政、人口、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就业、退伍军人安置、招生及毕业生就业规划的制订实施工作,组织和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
9.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价格调控和改革方案,监测全县物价总水平动态,对国家管理的商品和收费价格实施指导、监察和管理。负责工农业生产成本的调查、预审和监测,组织指导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发展改革部门及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县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提出全县重大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牵头负责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目标设定、分解等工作;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推进全县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拟定全县革命老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编制和扶贫政策的研究拟订;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提出全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衔接平衡需要申请国家、省、市政府投资,安排县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编制下达县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审定等事宜,协调拟订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管理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拟订全县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协调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中心城区、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发展;指导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研究产城融合发展相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推动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协调全县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县对口支援工作;统筹全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参与建设“一带一路”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衔接县级层面重大问题,解决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成果落实相关工作;按分工指导区域开放合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全县相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依法对县本级政府投资的县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贯彻落实公管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规则和制度;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市场交易活动的现场监管;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等。
(四)工业和高新技术发展股。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转型发展攻坚;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实施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技术经济安全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全县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全县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组织拟定全县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全县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全县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协调推动全县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进全县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拟订全县航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民航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统筹管理、优化配置全县航空运输资源,开拓航空运输市场;服务航空相关企业,保障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航空领域交流合作;协调太康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与民航主管部门、航空公司、军方、设计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和对接;协调项目建设单位和县有关部门服务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定我县临港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承担全县口岸建设管理和运行协调工作;拟订全县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通关环境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统筹全县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衔接平衡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全县铁路、民航、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铁路、民航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能源、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铁路政策,衔接重大铁路项目规划,拟定我县铁路建设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组织编制铁路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及申请立项等前期工作;负责与铁路总公司、市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搞好与设计院单位的对接服务;负责协调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发展铁路沿线经济的对策及建议;负责协调县铁路建设机构和县直有关单位服务铁路建设的相关工作。
(五)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贸易股(民营经济发展股)。统筹推动全县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拟订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统筹推进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监测研判县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粮食、棉花、食用油等县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备选项目;协调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承担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采购设备减免税确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提出民营经济产业发展方向,指导民营企业优化产业结构;负责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负责促进二、三产业民营经济发展、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工作;负责建立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指导服务民营经济参与区域及国际交流合作,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负责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监测指标体系,跟踪分析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组织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评估督导等。
(六)农村经济股。组织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七)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发展领域投资项目有关事宜;提出全县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八)收费管理股。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配合拟订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公用性收费管理工作;提出修订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的建议,拟订调整县管收费(价格)标准。
(九)价格管理股。监测预测预警全县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和重要商品价格调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有关价格方面的政策;提出政府价格管理范围、原则、办法和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承担价格调节基金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认定及价格行政调解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县管的政府定价商品、服务和要素的价格政策和调整、改革意见;提出县管重要商品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意见,拟订县定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的核定、调整和改革方案。
(十)价格成本股。监测分析全县重要农产品价格成本变动;研究提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核算办法的建议,并实施成本监审;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
(十一)太康县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责任,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县重点项目储备库,提出年度县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承担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日常工作;组织对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实施监督,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县重点项目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二)县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项目;依法依规承担全县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等工作。拟订全县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分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工作。
(十三)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研究分析我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全县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协调建立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机制和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组织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十四)粮食产业发展股。研究拟定全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油科技、粮油精深加工、主食产业化、优质粮食工程和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流通行业指导和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作,承担全县主食产业化、粮油深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标准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粮油产业化经营工作;拟订县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研究提出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划、总量计划和总体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储备粮规模、购销计划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体系、基础设施、仓储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相关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产销合作;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工作,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县级地方粮食储备系统建设,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职责;配合开展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参与粮食收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粮食财务挂账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测算、管理、监督使用工作;参与其他粮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粮食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十五)粮食执法监督股。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县级储备粮油和县级事权储备物资执行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指导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政策;牵头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十六)太康县重点项目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参与全县重点项目的前期谋划、中期推进、后期评价,跟踪监测分析全县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承担项目调度管理的技术性工作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维护等项目管理信息化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投资项目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指导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统筹研究加强和完善营商环境重大举措。牵头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协调建立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机制和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十七)太康县价格认证中心。协助办理价格认证事项;承担地方价格认证和价格争议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为党政机关、企业、社会机构或公民提供价格认证咨询服务并进行技术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