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市场发展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与管理,对新建市场可行性报告进行研究、论证和审批,并参与市场规划。
三、负责全县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市场的物业经营管理。
四、负责全县集贸市场、早市、夜市及临时瓜果等专业市场的管理和规划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经纪人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对经纪人的资格认定、注册登记等。
六、负责全县市场规范化管理,科学安排行业经营区域;开发市场资源,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及信息、储运、生活等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促进市场繁荣。
七、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市场内各种非法活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八、积极协调、引进资金,加快市场建设,拉大城市框架。
九、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收取市场交易费、商会会费及综合服务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十、组织开展全县市场评优创优活动,提高市场管理水平,促进市场发展。
办公室电话:0394-682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