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促进中心
来源: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5-12-23 16:01:1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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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吕东

     办公室电话:0394-8018501

  办公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少康大道与灵运路交叉口西50米西南角双创中心四楼

  邮编:4614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统筹协调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机制建设,督促指导全县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规划目标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

  (六)负责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等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七)负责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洁人员、垃圾清运等费用的预算调度等工作。

  (八)负责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收集掌握工作信息动态,开展环境卫生问题的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九)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转,文秘档案、安全保密、信息宣传、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党务群团、组织人事、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中心的办公用房、节能减排、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财务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中心申报财务经费收支预决算,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的材料审核、绩效考核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保洁员补助和垃圾清运车辆运维费用的审核拨付工作;协作相关部门监督乡镇人居环境费用的使用;负责中心内各类会计报表的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财物及固定资产的管理。

(三)督导股。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与环境整治工作相关的决策、决议、工作部署;承担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全县农村保洁员管理、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导,对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转运车辆的管理、驾驶员在岗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全县乡镇政府驻地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情况进行督导。

(四)乡村事业发展股。负责组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指导村庄清洁、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美丽乡村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户厕改造股。负责对全县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全县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方案,对改造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组织农村厕所的养护、维修及更换;配合督导室对相关事项进行督导。

(六)环境卫生股。负责全县农村环卫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村保洁员配备规划等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的分配规划和调配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桶的分配规划、调配、更新及报废处置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推广及实施等相关工作;配合督导室对相关事项进行督导。



责任编辑: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