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太康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太政〔2020〕13号 发布日期 2020-5-12
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太康县重点民生实事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解决发展的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以县域治理“三起来”、乡镇工作“三结合”为根本遵循,持续办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县政府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筛选了一些民生实事,提请县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全体代表表决,确定了十件重点民生实事。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启动支农路东延及东环路闭合建设工程
为完善城区路网结构,方便居民出行,提高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启动支农路东延工程,全长1.38公里(西起团结路,东至东环路),投资概算1.45亿元,2020年启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实施东环路闭合建设工程,投资概算1.5亿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牵头责任单位:公路局、住建局;配合单位:有关乡镇)
二、加快推进引江济淮入太、引黄调蓄工程和森林太康建设工程
为了改善太康人民的饮用水质量和补充地下水源,改善生态环境,结合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和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需要,加快推进引江济淮入太、引黄调蓄工程建设,一期工程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牵头责任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有关乡镇)。因地制宜见缝插绿,拆违还绿、拆墙透绿,打造街头游园9个。2020年年底前完成。(牵头责任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有关乡镇)。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实施骨干河道绿化工程,打造河道生态走廊,遏制河道乱占乱用、乱垦乱种现象。投资概算7500万元,2020年年底前完成。(牵头责任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有关乡镇)
三、完善居村联养点建设
为持续巩固“五养模式”成果,改造7个乡镇居村联养点,提升居村联养点服务质量。投资概算2000万元,2020年年底前完成。(牵头责任单位:民政局;配合单位:有关乡镇)
四、搬迁县城中心汽车站,建设城市交通枢纽工程
按照县城发展总体规划,拟选址在大许寨镇洪山庙村附近,高铁站周围、冷链物流仓储中心附近,占地180亩,建设候车大厅及配套设施。投资概算3500万元,2020年启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牵头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毛庄镇、大许寨镇)
五、建设农村寄宿制中心学校、城镇公立幼儿园、农村教师住房项目
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求,新建或改扩建50所农村寄宿制中心小学,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在城区规划建设3所公立幼儿园,2020年启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完成上级下达的我县农村教师住房建设任务。投资概算1亿元。(牵头责任单位:教体局;配合单位:有关乡镇)
六、增设城区专业停车场
为方便群众停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遏制乱停乱放现象,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在城区规划建设停车场3个,停车位1500个。投资概算5000万元,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牵头责任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有关乡镇)
七、启动县中医院迁建工程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治疗的需求,同时落实上级政策,启动县中医院迁建工程,占地120亩。一期占地面积84.75亩,建设门诊医技综合楼一栋、病房楼一栋,建筑面积53069平方米。投资概算5亿元,2020年完成一期建设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卫健委;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郊乡)
八、实施城区小街小巷提质改造
巩固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城创建成果,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做准备,持续完善城市街道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硬化小街小巷12.5万平方米。投资概算3500万元,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牵头责任单位:城关镇)
九、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六村共建”力度,建设美丽乡村,在乡镇实施户分类、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方式,促进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投资概算7000万元,2020年年底前完成。(牵头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
十、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标准
加强基层阵地建设,2020年度提升3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投资概算1050万元,2020年年底前完成。(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有关乡镇)
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对所承担的民生实事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倒排工作时限,制定推进计划,明确阶段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主动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县督查部门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按月通报进展情况,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