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政〔2023〕17号
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周政〔2023〕36号),加快推进太康气象高质量发展,以高品质气象服务保障太康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不断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太康贡献气象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初步建成。气象关键技术本地化取得新进展,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进一步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高,气象强县建设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基本实现。气象关键科技领域本地化实现新突破,气象监测更加精密,气象预报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显著提升,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防灾减灾、城市安全运行、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等领域气象保障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基本建成气象强县。
二、重点任务
(一)建机制提能力,保障生命安全
1.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将气象信息员纳入基层信息员队伍。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全县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推进防灾减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场馆、园区、流动设施)城区建设。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完成太康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重视新技术新媒体在预警发布中的广泛应用,充分发挥“消息树”作用,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气象局等部门)
2.提升城市气象灾害应对能力。完善城市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站网,城区覆盖率达到3km。建立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开展不同等级暴雨对城市内涝风险影响的分析和评估。将气象灾害防御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定期编制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规划。开展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按照“归口管理、加强联动、快速传播”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实太康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职责。强化应急联动“叫应”机制落实,严格贯彻递进式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流程。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属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做好易燃易爆场所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气象灾害评估制度。落实重大灾害性天气五停(停工、停课、停产、停运、停业)制度,不断完善应急响应联动制度。提升重点地区、高敏感行业气象防灾减灾需求分析和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并完善好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二)赋能“气象+”,服务生产发展
4.实施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创建行动。实施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建设太康高标准农田气象灾害防御试验基地。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应用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平台,提升智慧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开展农业巨灾保险气象服务。探索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提升交通气象保障能力。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完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加强气象、交通数据共享共用。开展新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I级铁路、桥梁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民生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电力、金融、保险等行业。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面向健康生活、户外体育、新型消费等领域,开展分众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气象服务。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服务重大战略,保障生态良好
7.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气候变化对水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城市等影响评估,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县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立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协作共享机制,助推全县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效能全面提升。(县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广旅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和效益。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播雨”减灾行动计划任务建设,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大应急保障等领域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太康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建设,推广使用新型技术装备和现代化业务系统,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指挥能力。调整优化地面作业布局,建设2个标准化固定作业点,加快高炮、火箭等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改造。落实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信息化建设。(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创新引领,加快科技领先
10.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应用。深化智能观测、数据融合分析和数值预报模式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服务中的应用,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科学研究和智慧气象服务应用创新。将气象关键技术攻关纳入县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对气象领域技术攻关项目支持。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媒体等前沿技术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完善基于影响和风险的精细业务技术体系,提高分灾种、区域、行业的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加强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评估、生态遥感评价,提升极端天气能源保供应对能力,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暨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教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气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实现气象人才内外循环。优化管理机制,强化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劳模工作室优势,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气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形成气象高层次人才梯队。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畴,鼓励地方干部到气象部门交流锻炼。对在太康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县委组织部、县气象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展智慧气象,打造高质量核心业务
12.建设高分辨率立体协同精密气象监测系统。气象部门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强化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管理。统筹全县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设计,科学加密观测空白区、薄弱区和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等区域的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加密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多要素气象观测站覆盖率达到5-8km。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精准气象预报服务机制。逐步发展无缝隙、全覆盖的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和产品体系,开展人工智能与数值模式相结合的预报预测业务应用。优化应用多源资料融合产品,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积极加强省市县一体化气象业务平台应用,提高精准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县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智慧精细气象服务能力。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立气象服务需求高效对接机制。面向重点行业,分类构建数字化气象服务场景,依托面向全社会的基于位置预报、基于风险预警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开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智慧气象信息支撑水平。建设固移融合、高速泛在、安全高效的气象通信网络,运用“云+端”开展气象业务服务。按照跨部门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监管制度,落实气象数据产权保护政策。加强气象数据在防灾减灾、城市安全运行、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等领域的应用。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建设“一流台站”,深入开展“百站提质”行动。完成太康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新址建设,建成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提升基层气象台站气象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和科普能力。(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认识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将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督察考核和绩效管理,不断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落实举措,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二)加强协同联动。推进气象部门与应急、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广旅、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促进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项目引领。加快实施人工影响天气“播雨”减灾行动计划任务、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等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建设,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升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四)加强保障投入。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坚持和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加大县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强化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工作,突出解决重大项目建设等资金保障问题,确保任务落实,推进气象事业发展。按规定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稳定基层气象人才队伍。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
(五)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范围。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推动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健全气象标准体系,加强优质标准供给,推进气象标准化试点示范。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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