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政〔2023〕16号
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2月4日
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河南省推进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实施方案》内容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乡交通运输体系为目标,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科学制定政策规划,推进农村交通运输资源共享、客货兼顾,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融合发展。
创新管理,和谐发展。引入现代化科技手段和管理理念,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创新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确保各项工作的安全性、可靠性,合理规划交通线路和设施,注重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发展。
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结合农村交通发展特征和需求差异,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全面建成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县乡村”三级网络。
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为载体,以万村通客车为依托,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全面推行城乡、乡村、城区、城际公交一体化,同时在现有农村物流发展模式的基础上,通过整合交通、邮政、电商、供销等资源,高标准规划建设联通县级园区、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三级网络,努力实现人、车、货、站、线等要素精准匹配,让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到2023年底,全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结构进一步优化并有效衔接,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运输供给质量更加高效,社会公众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增强,实现城乡交通资源共享、衔接顺畅、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服务优质,更好地支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提高全县农村公路全部不低于四级及以上等级。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2.7km/km2,城市建成区道路面积率达到9%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提升客货运输场站一体化水平,实现物流节点干线运输与县域内分拨配送的有效衔接,积极整合物流、邮政、快递、电商、供销等资源,统筹组建好太康县鑫福祥物流园区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点的设置,并做好运营工作。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公司、县供销社等单位。
4.提升农村公路列养率,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5.提升全县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确保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6.完成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7.推进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发展,提升公交站点覆盖率,方便群众出行。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
8.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全域公交;做好公交化线路运营管理工作:加大城乡客运车辆投入力度,保障城乡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营运力供给。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9.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降低城乡道路客运车辆责任事故万车死亡率。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10.完善公众出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城乡客运信息化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客运信息通过互联网对外动态发布,确保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使用率达到100%,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省域联网售票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11.积极整合物流、邮政、快递、电商、供销等资源,有序推进村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综合服务点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农村物流服务网点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邮政公司、各乡镇
12.在现有农村物流乡镇综合服务站的基础上,整合物流、邮政、快递、电商、供销等资源,融合邮政网点、快递网点,有序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局一体化乡镇综合服务站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农村物流节点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邮政公司、各乡镇
13.完善乡镇综合服务站物流节点布局,按需建设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于一体的乡镇综合服务站,实现多站合一、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邮政公司
14.将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纳入全县年度工作目标,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邮政公司、县供销社、各乡镇等。
15.实施农村公路安全“消危”行动,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确保县道、乡道和通客车村道安全隐患治理达标。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16.出台城乡客运、农村物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政策,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农村客货运输、农村邮政、城市公交等城乡交通运输服务稳定运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
17.跨业融合情况
(1)利用现有的农村客车开展携带邮政、快递小件业务加强与邮政、快递等企业的合作,形成“交邮快递”融合发展新模式。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邮政公司
(1)结合我县区位优势,依托交通运输、特色产业、生态旅游、电子商务、邮政、快递、供销等资源,指导太康县太康县汽车站、鑫福祥物流园等公路客运、货运站加快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发展多条物流线路,形成三产融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各乡镇
(3)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融合发展“电商+寄递”产业链条,引导寄递物流企业入驻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鼓励商超连锁零售企业与寄递物流合作,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消费服务。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
18.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
(1)全面建设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以汽车站、鑫福祥物流园为中心,各乡镇为主线,村级为支线,科学规划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设置村级综合服务点;利用农村客车开展携带邮政、快递小件业务,促进“交邮快递”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邮政公司
(2)整合农村客运资源,采用“一县一公司”方式,统筹管理,实行公车公营。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推进工作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序推进,对照方案,积极推进,严格落实。
(三)加强资金保障。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城乡交通运输补贴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所需的资金来源稳定可靠。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防止资金浪费和挪用。
(四)执行监督考核。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积极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附件: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张 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徐启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冯 献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德宏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路凯杰 县司法局局长
王 莹 县财政局局长
杨绵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 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玉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兵轼 县统计局局长
张建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姚 跃 县工信局局长
李然增 县商务局局长
杨传俊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冯素梅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正刚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和向伟 县供销社主任
杨 华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梁 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马剑成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23个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王玉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试点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对城乡路网通达能力、城乡客运服务水平、货运物流服务保障能力、城乡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城乡客货场站功能融合、客货邮运力资源融合、经营主体融合、城乡交通运输与乡村旅游融合、城乡交通运输与产业发展融合、信息资源融合等有关工作提出建设方案和意见建议,布置阶段性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协调会,对一体化建设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对未完成工作进度的部门进行批评,对创建工作进行必要的督导督办。
太康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抓好协调和创建的日常工作,对创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按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办,对工作进度及时汇报和通报。
县政府办:从政府层面加强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掌握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动态,向县主要领导汇报,适时组织召开县政府协调会议,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出台有关支持政策,印发政府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项目规划、计划、工程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牵头组织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加强与省、市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顺利进行,按时达标。
县司法局: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等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对各政府部门报送的有关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协调、指导规范性文件解释、实施后评估工作,确保顶层支持政策文件有序出台和落实。
县发展和改革委:全面落实国家部委发展战略,将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先安排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项目,优化项目实施审批程序,确保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县财政局:在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将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运输服务、运输装备、运输车辆等资金,对相应项目给予资金补贴,对配套设施予以资金支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于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中的有关建设工程依法履行审批手续,优先予以审批办理,确保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项目顺利按节点推进。
县自然资源局: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项目全力支持,对相关站场设施用地给予优先安排,优先审批,优先落实。在制定和落实城市规划时,将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统筹安排,优先落实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项目,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县城市管理局:加强城市管理,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特别在整顿客货运市场,规范车辆停放等方面提供支持。
县统计局:系统梳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指标及交通运输、物流等行业发展指标数据,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有关统计数据,指导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有关统计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统筹谋划推动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工作与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合作,增进融合发展程度。
县商务局:研究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以及支持商贸流通、活跃城乡经济等有关政策,积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物流经营企业与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广泛合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旅游企业、景区点做好交旅融合发展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完善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和审核政策,确保客运线路的安全。
县工信局: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中涉及的有关行业信息平台建设、数据融合对接等工作履行指导、监督、协调职责,促进数据互通和数据安全,全力支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
县公安局:全力支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在落实示范创建、设施建设、城乡客货线路运行等方面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特别是在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环境整治等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良好外部环境,确保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县供销社、县乡村振兴局、县邮政公司:推进全县供销网点、乡村振兴产业、邮政快递业等与交通运输行业的商务合作,促进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等资源整合,引导农村物流与特色产业、生产加工、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场站共享、货源集约、服务同网、信息互通”的农村物流发展新格局。
各乡镇政府:在我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