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康县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0-09-17 08:09:2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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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太康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太政〔2020〕10号    发布日期  2020-4-9

 

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康县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太康县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9日

 

太康县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河南建设规划(2018-2027年)的通知》(豫政〔2018〕28号)和建设森林周口、森林太康规划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国土绿化提速行动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及一系列生态建设的重要指示,为县域经济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打造良好的林业生态环境,为农业现代化提供良好的生态支持,打造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生态屏障,改变我县近年来林业生态建设中用材林多果树少、落叶树多常绿观赏树少、村旁路旁树多宅院树少等状况,全面提升我县林业生态建设质量,为建设美丽太康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20年至2022年,全县造林绿化达到“人均一颗树,村育十亩苗,乡绿十条道,县造万亩林”目标。“人均一颗树”,即动员辖区内群众人人植树、户户造林,实现每人至少植一棵树的目标。“村育十亩苗”,即乡村通过动员群众育苗、村集体育苗、林业技术人员育苗等途径,每村育苗10亩以上。“乡绿十条道”,即各乡镇通过组织行政村、合作社、公司等,对辖区内道路、河道等廊道绿化美化,绿化十条以上道路或河道。“县造万亩林”,即动员全县社会力量,掀起人人植树、村村育苗、全社会造林的热潮,实现规模造林万亩以上。

具体目标:2020年,完成造林3.52万亩、森林抚育0.79万亩,建设两处森林公园,建设一处湿地公园,建设23个森林乡村,发展优质林果0.3万亩、苗木花卉0.14万亩,林下经济面积达到6.52万亩,控制森林火灾受害率在0.9‰以内,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6‰。2021年和2022年的造林任务,由县林业局结合造林绿化实际情况下达。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廊道绿化工程。落实县乡村三级造林机制,实施廊道绿化工程。县级造林机制,即“政府租地,返租承包,公司造林,林归公司”。由县林业局牵头,完成途径老冢、五里口、大许寨等乡镇,沿线两侧各50米、总长33公里的廊道绿化任务。乡级造林机制,即“政府组织,公司租地,专业造林”。由乡镇政府围绕造林规划,组织绿化道路或河道10条以上,绿化长度和面积根据各乡镇年度任务确定。村级造林机制,即股份制造林。村民资金入股、土地入股、绿化村中道路或河道,按股分享受收益。

廊道绿化工程实施中,做到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及河道高标准绿化,做到乡土树种和珍稀树种相结合,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相结合,乔灌相结合,花草相辉映,打造富有立体感的廊道生态景观。

(二)实施城市绿化建设。对标森林城市建设标准,针对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厂区、社区绿化面积少、品种单一、档次较低等问题,采取“三定三建”工作机制,即定目标、定方案、定责任、建推进机制、建名木档案、建管理制度,高起点规划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选择桂花、月季、迎春、紫薇等适合太康种植的、造型优美的植被,建设“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园林景观生态系统,做到城区绿地建设与城市基础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绿化、美化、彩化的标准,制定辖区详细的方案,并按方案尽快实施,做到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确保城区绿化率达到40%以上,单位绿化率不低于35%,机关工作人员、适龄市民植树3-5棵。4月底组织检查验收。

(三)实施农田防护林工程。按照森林太康建设实施方案,坚持新建与完善并重,因乡施策,因村施策,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结合廊道绿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以沟河路渠林带为骨干,以道路为网络,按照300亩一个网格的标准,选择抗逆性强的高大乔木、乡土树种作为林网建造的主栽树种,完善和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增强防护能力。要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将绿化用地与道路建设用地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实现路修到哪里、树就栽到哪里、农田林网建设就实施到哪里。要结合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行拍卖、承包、合作等多种形式,解决林网建设投资难、建造难、保存难、管护难问题,使全县形成林茂粮丰的生态家园。

(四)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要加强乡村自然生态保护,加强乡村原生林草植被、自然景观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促进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统一。要增加乡村绿量,充分利用乡村宜林地资源,按照村级股份制造林方式,建设一批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小微绿化公园、公共绿地,实现“人均一棵树,村育十亩苗”的目标。要结合空心村整治、危房清零等发展生态绿色产业,建设“三园乡村”,即在农户庭院建设花园、在废荒地建设果园、在空闲宅基地建设菜园,带动农民致富增收。要积极开展森林乡村创建工作。2020年,完成森林乡村建设23个,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重点搞好1-2个村的森林乡村建设,确保辖区道路绿化率达70%以上,村庄林木覆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美化。2021年和2022年的森林乡村建设任务,由县林业局结合造林绿化实际情况下达。

(五)开展“种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主体活动。县乡村三级组织和社会各界要组织开展以“种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为主题的植树活动。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团等社会各界及每个家庭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种植纪念树,收获新希望”活动,种植脱贫纪念树、升学纪念树、结婚纪念树、亲子纪念树,以及成长树、许愿树、立志树、友谊树等,营造公仆林、创业林、状元林等;开展“种植纪念树,踏上新征程”活动,种植毕业纪念树、参军纪念树等;开展“守望绿色,守护生命”活动,种植康复纪念树、抗疫纪念树等,营造康复纪念林、抗疫纪念林等。

四、时间安排。每年3-4月为造林实施阶段,4月底检查任务完成率,7月底检查造林成活率,10月底检查造林保存率,年终考核落实奖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把造林绿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健全组织,科学规划,确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目标任务,把县政府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每一条路、每一个地块,在规划引领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造林绿化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作为辖区造林绿化工作责任主体,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综合考评,确保造林绿化规划任务圆满完成。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进一步健全大造林大绿化工作格局。县林业部门作为全县造林大绿化工作牵头部门,要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工作组织和指导,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国土绿化长效机制,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林业建设。

(三)严格督查奖惩。县政府抽调人员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造林绿化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督导考核,年终进行综合排名。对行动迅速、造林绿化任务完成较好且位居前三名的乡镇奖励工作经费5万元,对位居前四至八名的乡镇奖励工作经费3万元;县政府对造林绿化前八名的乡镇表彰为“国土绿化先进乡镇”,对位居前十名的县直单位表彰为“国土绿化先进单位”;对行动迟缓,不能按时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且位居后三名的乡镇和县直单位通报批评,任务完成较差的全县通报问责。

附件:2020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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